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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功案例 Successful case ![]() 雷某与浙江某大学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肿瘤外科)2024-04-12下载文件:暂时没有下载文件
患者雷某因双乳结节至浙江某大学附属医院就诊,接诊医生予体检和B超检查后嘱定期复查,必要时手术治疗。半年后至该院复诊,予B超检查后口头告知无碍。两个月后患者至外院就诊,该院予体格检查后嘱B超、钼靶、MRI等检查,并建议穿刺活检。活检后病理诊断:“右腋下淋巴结”细针穿刺快速细胞学淋巴结转移性癌。因病情发现较晚,患者已无法行手术治疗,经多次化疗后终因病情严重医治无效死亡。
患者家属因与医方协商未果咨询谷光辉律师。谷律师分析认为,医方存在过错,具体为:患者复诊时,医方未能规范行体格检查,B超检查已经提示异常时未能进一步完善辅助检查,导致患者病情未能得到及时的诊断和治疗,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患者家属遂委托谷律师代理诉讼事宜。诉讼过程中申请进行医疗损害责任鉴定,鉴定意见认为医方存在过错,应当承担医疗损害责任,法院据此判决医方承担了相应的民事责任,赔偿了患者家属的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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