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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Successful case

杨某某与杭州市某省级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肿瘤外科)

2022-11-10下载文件:暂时没有下载文件
     患者杨某某因发现子宫肌瘤至杭州市某省级医院住院诊治, 31日补充诊断乙型肝炎小三阳。入院后行经阴道宫颈囊肿切除+术中冰冻+腹腔镜下全子宫切除术+双附件切除术。患者术后即出现发热,血常规结果异常,B超检查提示右肾积水,医方未予处理并如期要求出院。患者出院后外院就诊诊断:右侧输尿管中上段扩张伴右肾积水并行手术治疗。术中见右输尿管下端距离输尿管口约4cm处可见输尿管瘢痕形成,针尖样狭窄,术后恢复尚可。

患者认为,医方的诊疗过程存在过错,导致患者输尿管损伤的发生,术后未能及时的处理,导致病情加重,但医方认为其医疗行为符合规范。家属遂委托谷律师代理医疗损害责任鉴定及诉讼事宜,鉴定意见认定医方存在医疗过错,应当承担医疗损害责任,法院据此判决医方赔偿患者的相应损失。

上一页苏某某与浙江省某大学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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