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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Successful case

黎某与杭州市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2019-01-08下载文件:暂时没有下载文件

20162月,患者黎某因“意识不清伴发热3天”至杭州市某医院就诊,后转入感染科病房住院治疗,入院诊断:1、两肺间质性病变伴感染,2、低钾血症,3、高血压,4、颅脑术后,5、阑尾切除术后,6、子宫切除术后,7、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入院次日,同病房的另一患者被诊断为“禽流感”并转入专科医院治疗。

入院后,经相应治疗,患者病情逐渐稳定。后体温逐渐上升,持续发热,医生予以调整抗生素、退烧、加用甲强龙等处理,但效果不佳。期间从未考虑H7N9病毒感染的可能。经患者家属反复强烈要求,医生才予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确属“禽流感”患者。但因病情危重,最终医治无效死亡。

患者家属认为医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疾病未能得到及时的治疗。经和医院多次反复协商,最终未能达成协议。患者家属遂委托谷光辉律师代理诉讼,诉讼过程中,经法院委托进行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结论为医方在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与患者的死亡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医院应当承担相应的医疗损害责任。后双方以法院调解的方式结案。

上一页吴某某与浙江省平湖市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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