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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Successful case

陈某某与浙江省衢州市某骨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2019-01-08下载文件:暂时没有下载文件
 2017年某月,患者因踝关节疼痛去衢州市某骨科医院就诊,医生嘱当日住院治疗。入院后进行抽血化验、心电图、胸片及彩超等常规检查,胸片提示患者有肿块,诊断为陈旧性肺结核。但医方未告知患者。患者左踝手术后出院。六个月后,患者因取内固定再次去医方处住院并行手术治疗,拍片发现肺部肿块增大,医方建议患者去外院进行肺部检查。患者出院后至外院就诊,诊断肺部恶性肿瘤。后行手术治疗,之后多次化疗。事后,医患双方发生争议,医方拒不承认过错,不愿承担相关责任。患方委托谷光辉律师代理诉讼,诉讼中经委托鉴定,认定医方存在医疗过错,即医方在发现肺部有异常的前提下草率诊断为陈旧性肺结核,未建议行进一步检查以排除肿瘤等疾病。出院记录也未能对该状况进行记录和告知。导致原告右上肺癌未能及时发现和治疗,医方承担相应医疗损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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