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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Successful case

曹某某与浙江大学医学院某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2019-01-08下载文件:暂时没有下载文件
 患者曹某某因诊断为恶性肿瘤在浙江大学某附属医院行手术治疗。术后次日,患者体温升高,医生告知用温水擦身降温,体温不降反升,再次告知医生后,要求冰袋降温,之后,体温仍没有下降,且患者出现咳嗽症状,血氧饱和度下降,体温进一步升高并有畏寒、寒战等表现,但医生仍不重视.第三日医生才要求行血常规检查。当日上午,患者出现心率增快、血压下降等,医生依然未予重视。后经胸片、CT检查并会诊后认为患者肺部感染严重并转ICU继续治疗,但患者病情已失去治疗时机,虽经ICU治疗,病情仍持续加重,最终医治无效死亡。患方委托谷光辉律师代理诉讼,诉讼中经委托鉴定,认定医方存在医疗过错,即患者在术后发热且处理无效的情况下,医方未能预料到病情的严重性,未能及时进行相关检查和治疗,延误了患者的诊断和治疗,医方承担相应医疗损害责任。

上一页陈某某与浙江省衢州市某骨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下一页张某某与浙江省某省级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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