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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Successful case

张某某与浙江省某省级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2018-04-16下载文件:网站文章.docx
 患者张某某母亲因“停经38+周,下腹痛2小时”至浙江省某省级医院住院待产,入院后医生告知一切正常,可放心待产。当日7时许进入产房,950分患者出生,出生后即有重度窒息,经多家医院诊治,均诊断为新生儿窒息(重度)及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经多方诊治,患者生长发育明显落后。患者家属对医疗过程提出质疑,但院方认为诊疗过程不存在过错。家属委托谷律师代理诉讼,起诉后,经法院主持调解,院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从而有力的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上一页曹某某与浙江大学医学院某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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