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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Successful case

陈某某与浙江省某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

2017-10-25下载文件:暂时没有下载文件
2007年12月,王某某(陈某某之母)因腹痛并见红至浙江省某医院急诊,之前产前检查也在该医院进行,检查结果全部正常。医嘱住院分娩,因病床紧张一直到上午9时30分才住进病房,入院后胎心监测发现有宫内窘迫可能,11时,经医生检查发现胎膜已破,羊水浑浊,此时患方强烈要求医院立即进行手术,但医院仍然没有及时进行手术。当时晚上6时,王某被送入顺产室,一直到了晚上8时才被送入手术室,陈某某出生后哭声婉转,产妇询问原因,医生答复是小孩天生性格所致。产妇发现小孩面色青紫,医生解释说新生儿都是如此,过几天就会好转。
    回房后,陈某某一直嗜睡,不吃、不哭,不好动,医务人员却告知一切正常,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出生后婴儿黄疸指数一直偏高,但医院没有采取任何处理措施。12月28日,陈某某上述症状无任何好转,家属将其送入外院治疗,诊断为黄疸严重超标、新生儿败血症,此后发生抽搐,多次住院治疗并最终确诊为脑瘫、癫痫,经相关机构鉴定已构成一级残疾,护理程度为一级(完全依赖),护理期限为长期。
     本案起诉后,患方及代理律师均对院方提供的病历材料的真实性提出疑义,并提供相关机构的文书鉴定结论,用以证明院方存在伪造、篡改病历的行为,并主张该病历材料不能作为鉴定的依据,医院应当承担完全责任。法院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建议由法院主持调解,经充分沟通后,目前本案已调解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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