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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Successful case

胡某某与绍兴市某市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胸外科)

2026-01-12下载文件:暂时没有下载文件

胡某某因“发现右肺占位2个月”至绍兴市某市医院住院诊治,入院诊断:1.右肺肿物2.脑梗死3.高血压。入院后行胸腔镜手术治疗,术中出现血压下降,医方考虑过敏性休克,予抗过敏处理后继续手术。患者术后一直感胸闷,继而出现发热、咳嗽咳痰等。医方考虑张力性气胸,行右侧胸腔闭式引流术。后予胸腔镜辅助下右中肺叶切除术、纤维板剥脱术、带蒂肌瓣加固、支气管镜检查术。术后诊断:术后支气管胸膜瘘、皮下气肿、气胸等。术后因麻醉复苏困难转重症医学科继续治疗 但患者病情仍无缓解,经双方沟通,患者家属选择转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转院后予气管插管机械通气、抗感染、抗凝、化痰、维持水电解质平衡等对症支持治疗,患者病情继续恶化后医治无效死亡。

患者家属认为医方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但医方不予认可。经咨询谷律师,谷律师分析认为,医方在患者术中发生过敏性休克时对手术风险未进一步评估,导致发生支气管胸膜瘘,术后对病情的处理违反医疗常规,导致病情加重,进而死亡。医方应当承担医疗损害责任。家属听取谷律师的意见后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法院委托权威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鉴定机构采纳了律师的陈述意见,认定医方应当承担医疗损害责任,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方案,医方赔偿了患者家属相应的损失。

上一页方某某与浙江某大学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胃肠外科)
下一页吴某某与绍兴市某市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心血管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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