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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Successful case 苏某某与杭州市某区老年病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老年病科)2022-10-13下载文件:暂时没有下载文件
患者苏某某有多年的高血压、帕金森综合征、焦虑症病史,日常规范服用药物治疗,病情稳定。因生活自理有困难至杭州市某区老年病医院住院诊治。入院时,家属将日常口服药物交于医务人员并嘱咐其给予患者服用。住院期间,患者家属了解到医方曾有未及时给予患者服药的事实。某日,患者突发左侧肢体活动障碍,医方予吸氧处理,考虑急性脑血管病可能性大,转上级医院继续治疗。转院后CT检查:右侧枕叶血肿形成并破入脑室;蛛网膜下腔出血,经该院相应治疗,患者病情仍逐渐加重,最终宣布死亡。
患者家属认为,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明显的过错,但医方不予认可。经咨询谷光辉律师,律师分析认为,依据护理记录和体温单记载,医方在住院期间可能存在未给患者服药的事实,也未能及时予以血压监测,导致患者发生脑出血,应当承担医疗损害责任。患者遂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浙江省某权威鉴定机构认定医方存在过错,应当承担医疗损害责任,法院据此判决医方赔偿患者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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