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谷光辉律师网,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服务热线:13819102051 |
谷光辉律师网
联系人:谷光辉 移动电话:13819102051 联系电话:0571-88234599 在线QQ:464983945 邮箱: guguanghui996@hotmail.com |
成功案例 Successful case 赵某女与浙江某大学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内分泌科)2021-09-17下载文件:暂时没有下载文件
患者赵某女因生长发育缓慢至浙江某大学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1、重度营养不良伴消瘦;2、矮小症。入院后曾行垂体MR检查,诊断结论:垂体MR平扫未见明显异常,请结合临床。入院后予静脉营养支持治疗及抗幽门螺旋杆菌治疗后出院,出院诊断:1、重度营养不良伴消瘦;2、矮小症;3、幽门螺旋杆菌感染。患者出院后体检发现颅内有占位性病变,后行手术治疗。术后病理报告:(颅内、后颅窝)血管母细胞瘤(WHO Ⅰ级)。术后因肿瘤复发多次住院治疗,最终医治无效死亡。
患者家属认为医方对患者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医方认为当初患者入院原因是发育缓慢,无颅内肿瘤检查指征,医方没有义务诊断出颅内肿瘤,因此不存在过错。患者家属遂委托谷律师代理诉讼。诉讼过程中,法院委托权威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机构认定医方对医学影像片的检查结果重视不够,未能充分告知患方复查或随诊,导致延误了颅内肿瘤的诊断和治疗,应当承担医疗损害责任,法院据此组织双方达成调解方案,患方权益得到了切实的维护。
|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