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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Successful case 武某某与海宁市某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2017-10-26下载文件:暂时没有下载文件
2009年10月24日武某某因“停经40+周”到浙江海宁市某医院就诊,初步诊断为“孕1产0孕40+周LOA活胎待产”。B超提示:脐带绕颈2圈。入院后血压升高。院方考虑1.重度子痫前期;2.脐带绕颈。 在患方反复要求剖宫产终止妊娠后,该院医务人员于2009年10月26日上午开始剖宫产手术准备,此后发现武某某胎心消失,B超检查提示死胎。
本案起诉后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为不构成医疗事故,但院方诊疗行为存在告知不当、护理不当等过错,患方据此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同意患方申请,委托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所重新鉴定,结论为医方存在一定的医疗过错。经法院主持调解,医院承担了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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