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谷光辉律师网,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服务热线:13819102051

联系我们
谷光辉律师网
联系人:谷光辉
移动电话:13819102051
联系电话:0571-88234599
在线QQ:464983945
邮箱:
guguanghui996@hotmail.com

成功案例 Successful case

尹某某与宁波市某区级妇幼保健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妇产科)

2020-12-08下载文件:暂时没有下载文件
 患者尹某某经B超确诊为宫内早孕,此后,患者一直在宁波市某区妇幼保健院行孕期检查。患者孕38周余因阴道见红2小时入住该院待产,入院诊断:G1P038+5LOT待产。入院后胎心监护提示胎心异常,院方未予发现,既未记录也未予以任何处理。入院后患者自觉胸闷、腹痛,测血压150/92mmHg,院方也未予重视,也未作出任何处理,后经床边B超检查提示已胎死腹中,当日分娩一死胎。

患者对该院的诊疗过程提出异议,经双方共同委托浙江省医学会进行鉴定,结论为医方不存在医疗损害责任。患者家属不服该鉴定结论。遂咨询谷律师,经详尽分析,律师认为该鉴定结论存在瑕疵,建议患者提起诉讼后申请再次鉴定。患者遂委托谷律师代理本案诉讼,诉讼过程中,法院同意了再次鉴定的申请。经再次鉴定,医方诊疗过程存在过错,与胎儿死亡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医方应当承担医疗损害责任。

上一页马某某与浙江大学某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泌尿外科)
下一页蒋某某与湖州市某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神经外科)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律师姓名:谷光辉
移动电话:13819102051
联系电话: 0571-88234599
在线QQ:464983945
邮箱:guguanghui996@hotmail.com
工作单位: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CBD新业路228号杭州来福士中心T2办公楼7层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服务领域 成功案例 律师文集 在线预约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all copyright abserved 谷光辉律师网 技术支持:浙江磐石

备案号:浙ICP备11043858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