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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Successful case 张某某与浙江某省级医院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一案(妇科)2019-12-31下载文件:暂时没有下载文件
2018年某日,患者张某某因发现子宫肌瘤、白带异常至浙江某省级医院住院诊治,入院诊断1、子宫平滑肌瘤;2、宫颈囊肿。入院后行经阴道宫颈囊肿切除+术中冰冻+腹腔镜下全子宫切除术+双附件。患者术后第1天即出现发热,超敏C反应蛋白21.96mg/L。医方无特殊处理,嘱继续观察。术后,患者感明显腰酸,向医生反映后告知没事。术后B超检查提示右肾积水,医方也未予处理。直至医方要求患者出院时,患者仍感明显腰酸。
出院后半月,患者至外院就诊,B超提示:右侧输尿管中上段扩张伴右肾积水,后相继在外院行右输尿管镜下钛激光碎石+输尿管狭窄扩张术、输尿管镜检查+输尿管狭窄球囊扩张+双J管置入术、开放输尿管狭窄段切除+输尿管膀胱再植+双J管置入术。术中见右输尿管下端距离输尿管口约4cm处可见输尿管瘢痕形成,针尖样狭窄,术后病理:(右侧输尿管)见纤维血管组织及增生的平滑肌组织。 患者认为医方手术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责任,医方认为其不存在过错,拒绝承担责任。后双方共同委托进行医疗损害责任鉴定。患者经咨询谷律师后聘任谷律师代理其参与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经鉴定机构听证后基本全部采纳代理律师的陈述意见,认定医方应当承担医疗损害责任,患者的权利得到有力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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