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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Successful case 尤某某与浙江大学某附属医院儿科纠纷案2017-10-26下载文件:暂时没有下载文件
012年某日凌晨,出生六个月余的毛毛因发热被父母抱至浙江大学某附属医院处急诊,医方当时没有给患儿测体温,在简单询问病情及血常规化验后就诊断为“上感”,同时开具口服药治疗,患儿父母遵医嘱回家服药,当日晚19时许,患儿突然出现呼吸困难,突发面色青紫,当即联系120送至医院抢救,后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患儿家属认为医方应承担医疗过错责任,但医方坚持认为自身并无过错。为维护合法权益,患儿家属委托谷律师代为提起民事诉讼,审理过程中,杭州市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结论认为医方不存在医疗损害责任,经谷律师申请鉴定专家出庭接受质询,法院最终认可律师代理意见,依法支持了患方诉讼请求,判决医方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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