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谷光辉律师网,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服务热线:13819102051

成功案例 Successful case

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常识 ---基于公交车自燃

2017-10-26下载文件:暂时没有下载文件
 证据种类:

  书证、物证、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证据:

  事故认定书[如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必须将交通事故发生的有关证据保存,包括现场拍照,现场双方签字的记录等。]

  医疗费用的证据:

  住院费收据及明细表、医疗费收据及处方、诊断证明书、转院证明等。

  误工费的证据:

  受伤人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误工人员的工资单及纳税证明。

  护理费的证据:

  需要护理的诊断证明、当地护工同等级别的护理报酬标准或护理人员收入减少的证明。

  交通费的证据:

  合理的交通费票据。

  住宿费或伙食费的证据:

  合理的票据

  住院伙食补助费证据:

  住院费收据

  营养费的证据:

  诊断证明书

  残疾赔偿金和伤残评定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或受伤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统计机构关于上一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当地农民纯收入标准及伤残评定结论和评定费收据。

  残疾辅助器具费:

  医院证明、配置机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的证明、省民政部门指定的国产普及器具的价格标准。

  被抚养人生活费证明:

  村委会或居委会、所在单位、派出所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户籍本及身份证。

  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证据:

  死亡证明

  精神损害证据:

  受创伤证据及责任人经济能力证据

上一页无须过度解读“杀医声明”
下一页关于进一步深化杭州市律师参与企业“法律体检”专项行动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律师姓名:谷光辉
移动电话:13819102051
联系电话: 0571-88234599
在线QQ:464983945
邮箱:guguanghui996@hotmail.com
工作单位: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CBD新业路228号杭州来福士中心T2办公楼7层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服务领域 成功案例 律师文集 在线预约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all copyright abserved 谷光辉律师网 技术支持:浙江磐石

备案号:浙ICP备11043858号-5